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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贛州市推出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等16條措施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

      文章來源:贛南日報        發布時間: 2024-07-29 09:02

             7月26日,我市出臺《關于加大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》,推出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等16條措施,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。

        據悉,這16條措施包括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,對生育家庭實施差異化購房補助,全面推行房票安置,促進居民住房“以舊換新”,支持收購庫存商品房,促進商業庫存去化,優化調整學位準入政策,動態調整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,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,降低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,加強房地產融資支持,允許使用銀行保函繳納土地競買保證金,繼續延長土地出讓價款繳交時限,允許土地分割處置和項目分期開發建設,優化規劃約束條件和容積率計算規則,加快已售新建商品房不動產登記發證。

        若干措施明確,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,在全市范圍內,對個人首次購買和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的(以合同網簽為準),由屬地財政以個人購房契稅繳交額為參照,給予不低于契稅繳交額50%的消費補貼;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、三孩家庭,在章貢區、贛州經開區、贛州蓉江新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(以合同網簽為準)的,分別給予5000元、10000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。在城市征地拆遷、城市更新、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。持房票購買新建商品房的,由屬地財政給予不低于400元/平方米的購房補貼或購房獎勵。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居民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“以居民舊房置換房企定向新房”,舊房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購買,也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包銷,或協調第三方購買;支持國有平臺公司收購居民舊房,居民獲得資金后用于購買其開發的定向新房。對參與“以舊換新”的由屬地財政給予一定補貼,具體辦法另行制定。

        同時,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,允許購房人憑經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、契稅繳納憑證及適齡兒童、少年戶口(或其法定監護人有效居住證)向新購商品住房所在地的九年義務教育學區(或接收片區)學校申請轉(入)學。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;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后,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實現“既提又貸”。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間隔時間限制。居民在購房地無成套住房,公積金首次貸款已結清并再次申請貸款的,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。按照“群眾無過錯即辦證”的原則,及時為購房群眾辦理登記辦證手續。